//前言//
最近收到父母移民补料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移民局发来一系列S56补料要求,
如果不提交很可能会被拒签!
近期,新起点移民团队还收到了大量2019-2020年递交的父母移民进去Queue前的补料信,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通过移民局要求的材料补充,或会导致拒签。其中最多的补料之一是要求担保人,也就是澳洲的子女定居澳洲的证明。
MR 1994 REG 1.03条规定父母移民的Sponsor(担保人)‘Settled(定居)’是指“在澳大利亚合法居住一段合理的时间”。
【移民法规解读】
澳洲移民法规明确定义了“定居”为“合法在澳洲居住一段合理的时间”。这个“合理时间”不仅包括持有学生签或者工作签证期间在澳居住的时间,申请实质签证(比如PR签证)时持有过桥签的时间也可以计算在内哦!
✨签证申请时的“定居”条件✨
大部分情况下都可视为满足条件,除非担保人在递交签证申请前离澳两年,并且递交签证申请时依然在澳境外。
✨批签时的“定居”条件✨
第一类别:担保人在递交签证时已在澳合法居住两年即可(除短期离澳不超过4个月)。即使递交时在澳境外也没关系哦!
第二类别:担保人当前在澳,但前两年有超过4个月的离境,需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当前在澳“定居”,如持续工作证明、房产或租约证明等。
第三类别:担保人在递交前整两年不在澳,需提供离境理由及“定居”证据,如公司外派、与澳洲有直接联系的证明等。
签证官会根据文件及担保人在递交前两年的澳居住时间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定居”要求。
澳洲公民的“定居”要求与PR相同,但如果有可同情的事由,居住3个月或当前在澳大利亚境内就可担保家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