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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签民间误传,你中了几招?

配偶签是最贴近生活的一类签证,所以在DIY签证中也是TOP榜首。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基于“我们的爱情故事”的签证,没有谁比本人更了解。

 



为了把这个爱情故事生动的呈现给签证官,人们的想象力和表现力就爆发了。从而形成一套“不靠谱的民间传言”。一下总结均来自多年的行业经历,看看你中了几招?

 

结婚证比同居证管用。在移民法中,结婚证和同居证的效率是一样的。否则,这对不能领取结婚证的homosexual relationship就存在歧视了(额外科普:2017年12年,澳洲联邦政府通过法案,same-sex marriage第一次在全国范围被认可,和注册结婚登记。但很多国家仍然对此持反对态度)。所以,只要选择注册了二选一任意一个证书,从移民的法律效用角度,是没有区别的。从注册的流程来说,二者接基本类似,都有28天冷静期。只是结婚,伴随有传统的仪式等。

 

结婚很长时间的老夫老妻,关系材料就可以随意准备。婚姻时间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充分说明配偶关系的“真实性”“持久性”“持续性”。如没有充分有效的材料去展现你们长长久久的配偶关系,移民局仍然可以拒签。毕竟真实生活中,空有一纸证书的婚姻也不算少见。

 

只要有孩子,就可一步到位拿PR。这恐怕是听的最多的传言,几乎每年都得来几遍。首先确实有人这样一步到位拿到PR的,而且全程耗时快的可能就3-4个月。但这些人都还有另一个更关键的前提:“提交前,满足注册关系2+,且孩子出生“。除了定义外,再来关注一个关键时间点,“提交前就要满足“。换言之,如以上定义是在提交后的等待期内满足的,是不符合”一步到位PR“的前提定义的。当然,宝宝的出生,确实是一个关系真实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最好的”证据之一“。

 

配偶签全程等待期间,不可异地。首先强调,确实不建议”长时间异地“,这是从关系材料准备的难度而言。但如果真的出现迫不得已”被异地“的情况,例如:工作调岗,一方父母病重等,学会扬长避短,增强居住外其他关系材料的准备,被动的长期异地,照样可以顺利下签。当然,没有特殊原因的人,就不要自己找麻烦了,安分的牵着小手过日子,不是更好。

 

境外配偶等待时间久。这个源头怎么来的,我还真不知,直接破解吧。审理时间来说,境外309-100比境内820-801要快,具体processing time,大家可以在移民局官网查到(这时间经常都会更新哦)。这很好理解,境外配偶签申请人,绝大部分都是被迫“异地“的情况,为了满足家庭团聚的需求,加速审理,也是人之常情。

 

境外配偶,拒签率高。个人感觉还是材料准备的问题。一个是异地配偶,关系材料本身会相对匮乏,如果按照普通同居情去准备,可用材料会非常有限,签证官自然不会满意。这时就需要额外准备一些”异地配偶关系材料“,去弥补不能同居的不足。另外,境外配偶签被电调的概率确实比境内配偶签高不少,如果没有提前准备,一个突击电调,可能慌张的连妈都能叫错了,那其他问题估计也没几个是对的。

 

年龄差距大,拒签率高。这只是个表象,需要dig out the truth。日常生活中,年龄差距大的配偶,通常伴有“多次婚史”,“担保史”,“孩子抚养”,“沟通交流代沟”等问题,这些才是“年龄差距大”的配偶,容易拒签的真实原因。如只是单纯的年龄差距大,却没有以上这些特殊问题,那也就不算是疑难杂症了。

 

没有父母的认同,只能被拒签。被父母认可的婚姻,在传统的中国习俗中非常重要。但这里看得是澳洲“移民法“,从法律的角度,婚姻关系,只要配偶双方均自愿认可和同意,即为有效。虽然父母朋友的认同和支持,会是这段配偶关系很有效的”证据“,但不是”绝对证据”。这个角度来说,移民法更尊重配偶双方本身对这段关系的态度,而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而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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